近二十年橫行在臺灣的詐騙集團,犯罪行為組織化,人員計畫性任務分工,犯案手法層次不斷提升,犯行技倆不斷推陳出新。親友多次吃了虧上了當,投訴無門多以不了了之,「165」報案電話號碼打電話亦是條件不足多以無法受理。犯罪集團機動性高、分工合作相當精細、接聽電話和車手又是互不相識,取得電話號碼又是抽樣機率亂數抽出。雖然詐騙手法故事如出一轍。但是訓練有素基地台又是設於境外,多選用臺灣地區設籍的青年男女。非常不易預防辨識,接聽電話又是冒充警察、司法官、執法人員,受害人接到電話不疑有詐,通常在電話那端扮演各種角色自然不做作的演技真的很容易上當。

有故事、有內涵、有實務、可操作。詐騙集團分工合作編輯導演和執行一次或分次完成成。總之就是他們在進行詐騙之前總是要和選定的対象説説話,沒有得到回應和認同前他們都會軟硬兼施,連哄帶騙、不達目的不擇手段誓不甘休。利用人性的弱點和本能的慈悲善良才能達成其目的。

詐騙集團猖獗的原因甚多可以歸納如下:

1、個資取得容易、自高品保證書或購買資訊、宅急便宅配服務資料。

2、依據過去發生案例、詐騙集團成立行騸金額相當可觀。不法行為獲得金額多無法追回、既使破案金錢流向調查不易短期內完成金錢漂白。

3、不法分子破案後依法判處刑期不高,相當難以嚇阻。

4、未能有效預防破案刑満再犯機率高,沒有預防控制網絡已經淪於國際犯罪組織。

5、電話基地台多設置境外、擴大犯罪能力和範圍。很難透過165電話預防或是宣導。

6、民眾善良、慈悲無知、不事追究刑責加重。很難想像事不關己冷漠對待犯罪集團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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