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行政院治安會報因為疫情嚴重,已經一年又六天未召開。馬國留學臺灣女大生命案發生後,國內治安亮起紅燈。治安螺絲鬆了,不能拿疫情當不召開的藉口。媒體報導命案案發地點,現場見到柔腸寸斷的父母,為其女兒招魂。看到犯罪車輛其女斷魂處、前往棄屍地點荒郊野外、悲從中來,拒絕道歉不斷向後退縮那一幕,令人鼻酸心疼不已!路燈不亮、警察吃案疑雲重重。地方不滿情緒高漲,醖釀罷免地方首長。縣長視察凶案現場死亡道路,黑漆漆才發現路燈不亮。質疑道路沿缐全部不亮或少數幾盞燈不亮。什麼時候開始不亮?當地警察派出所是否知情、有無吃案?敎育部何時才得到通報?立委質詢治安亮起紅燈,學生安全如何保障?同時發現行政院治安會報已經1年又6天因為疫情嚴重,從未召開。今天江姓委員,質詢內政部徐部長,大致內容包括,行政院治安會報召開規定、召集人、副召集人是誰?執行秘書是誰?多久召開一次?一問三不知!連自己曾擔任過行政院發言人,政務委員兼內政部長都不知規定,更離譜是身兼執行秘書都不察、忘記!還轉頭問背後的幕僚!國內治安問題嚴重,這樣重要的治安會報都流於形式,經年未曾召開!據說過去治安會報討論內容多為選舉造勢、交通事故、掃毒、防暴...。從未有過中央、地方治安協調和治理。

不一定召開治安會報,女大生命案就可以避免。但是負責警政的內政部部長,忘了執行秘書的職責。依據治安會報規定,通知各單位主管準時出席會議。敦請召集人院長或副召集人副院長主持會議,貫徹會議紀錄,交出成果。交安、食安、治安都有會報設置。平時缺乏落實,出事後就推諉卸責。既違反官箴又不能為全民負責。國會殿堂,委員拿著規定,質詢責無旁貸的官員。一問三不知,受領國家俸祿,怎麼對得起全國納稅人?怎麼會心安呢?監察院你的功能是打老虎還是拍蒼蠅?這樣的情況,千萬別讓你的調查權旁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ount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