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20年虧損的國營事業,公股的國庫尚有中油財源挹注毫髪無傷,但是民股投資虧損則真是血本無歸,損失慘重。

20年來台電連年的巨額虧損金額高達數千億元。歸咎於錯誤的政府政策交台電執行所致:

1、核四工程:40餘年傾公司人力、物力執行政府核四政策。停停、建建、停頓、復建、完工、封存不商轉、推動非核家園、捨低成本就高成本發電,政策不連續、責任歸屬誰承擔?台電、政府間互推,決策草率、是台灣富裕、台電好騙、政府無能、人民單純?司法不察、監察院虛設、不打老虎、主計審計視若無堵。坐實了錯誤決策比貪污可怕。

2、國際石化燃料價格上漲,政府政策抑制不反映成本。電價不能十足反應巿場價格。配合推動非核家園入法。使用高汚染、高成本發電,擴大台電虧損缺口。

3、高價收購綠能民間電力:綠色能源為政府政策。太陽能、風力發電交由台電保證價格收購,台電高價保證收購綠能電力,平價提供便宜電力,流血犧牲成本推動綠能政策。擴大虧損缺口莫此為甚。

政府政策台電公股董事決定,政策虧損禍延民股。20年連續虧損台電未分配盈餘也未謀求解決之道。導致民股投資台電嚴重損失。政府不公不義,長期延岩未決。罔顧民股權益事實俱在,民怨沸騰不齒政府政策駕凌民意!

台電配合政府政策請客「民股」買單,合情合理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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