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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過去,台南市黑心商品再添一樁。羊奶産量不比牛奶多,成本也高。不肖業者牛奶混入羊奶販售逾十年。不當得利逾二千餘萬元。

羊奶販售靠的是銷售人員促銷,喝羊奶單純靠廣告或産品標示是不夠的。內行的乳品專家想要區分羊奶、牛奶的味道很不容易。消費者想要喝出健康的羊奶,不肖業者擅自加入牛奶是很難分辨的。難怪十年都被蒙蔽,商家不當獲利超過二千萬元。

喝羊奶沒有喝牛奶普遍。産品送驗結果很難一眼認出,消費者缺乏保障。一般羊奶都是老弱婦孺在飲用。很少見到老弱婦孺會深入了解羊奶成份標示、保存期限、沒有辦法了解羊奶混充羊奶的味道。

消費者權益無法獲得保障,黑心商品的不肖業者居心可議,為富不仁的社會黑暗面。一件件浮出檯面,沒有良心犯下人神不可原諒的錯誤。終究不會富有,一定會受到良心的譴責。

羊奶可以喝、牛奶也是可以喝,二者混合應該也是可以喝。喝奶的味覺應該沒有那麼敏銳。我們有很多乳品不耐症的病人,萬一喝了牛奶混合羊奶其後果嚴重性。及背負著産品內容物標示不實指控。恐怖的食安風暴再添一樁。事實證明獲利有限但是為害確實永無止盡。健康食品守護的主管機關。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及各地方政府的消保稽查人員更要積極普查、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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