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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3年,臺灣尚未發達更談不上經濟奇蹟。電源嚴重不足,當時台電資本額僅新台幣133億元,為了開發電源、進口電力設備,亟待籌措財源。缺乏自籌資金20%的自備款,難以引進外資,及時採購發電設備。當時國內金融資本市場規模尚未形成。台電除了發行史上最高利率16.5%的公司債應急試水溫,卻乏人問津失敗收場。鑒於需款孔急,始有多次調整資本額分次發行新股規劃。開始洽國庫同意撥借新台幣50億元現金挹注,結合政府股份(經濟部、臺灣省政府、台北市政府名下)投資盈餘保留,台電以15%計付預收資本利息,作為「重投資」增資發行新股財源,民股依比例配合繳交現金認購新股。實收股本自新台幣133億元,增加至3300億元。民國86年起,國內資本市場成型,未再辦理增資迄今。配合精省、省府市府名下股份移轉經濟部名下約占97%民股3%。順利引資進口設備開發電源,擴大台電規模,貢獻臺灣經貿奇蹟。

70年已經完成三座核電廠,核四工程卻在政策舉棋不定,反覆無常停停建建決策下,成為全球最貴的核電廠,天天燒錢工程款耗費近3300億元,幾乎是台電的實收資本額。

政治力介入,臺灣推動非核家園的政策法制化,確立當初投資核電政策是錯誤,荒唐浪費民脂民膏,耗損人力物力,浪費時間和國力,損失慘重!

90年起國際燃油,燃煤價格暴漲,墊高台電發電成本。台電吸收核四建廠工程成本及國際燃料價格上漲成本,開始出現前所未見的流血營運。數千億元巨額虧損,近20年末能分配盈餘派發股利,官股獲得掌聲,民股心裏淌血。民國63年起歷次增資,均逐案陳報經濟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其後改隸財政部政券管理委員會核准發行新股,各項發行條件、用途逐一審查,明確記載投資報酬率為9.5-12%,低於9.5%調高電價、高於12%調降電價並完成立法。發行新股及公司債,公開說明書、三大報(中央、中國、聯合)公告明載。當時信賴台電的誠信及政府的保障,20年經過,乍然夢醒笑話一場!

台電民股怨聲不斷,最忠誠的支持者,反而遭受最無情的傷害和打擊!繼承日據時代先人遺留台灣電力株式會社股票,55年停止上市及85年取消投資保障報酬率,均未提交股東會討論通過留下紀錄。有計畫先終止上市、斷絕民股交易管道再撤毀投資保障報酬率,棄民股權益於不顧,行徑惡劣招然若揭。20年連續巨額虧損,國庫無傷、民股卻是傷痕纍纍,未見台電說明更不見公司道歉!台電每股淨值20年來均遠低於票面。股票乏人問津,台電吃人、吃定民股,政府成為背後幫兇!

民股笑謔,當年愛國投資台電是死忠支持者,今天看來完全是吃虧上當的角色。隨便投資國內任何一支上市公司股票,都會有極高報酬率,尤其一字之差的台「積」電,盈餘多到按季配發現金,就是天壤之別。投資大立光股票獲資本利得外股利和投資台電長期損失,更是千萬倍差距。

臺灣善良的投資人,我們曾經反映總統府、金管會、經濟部、台電,尤其是台電股東常會,年年都有提案,答復年年都一樣。足證官逼民反,會是今後常態嗎?金管會你的投資保障功能不見了!用心把當年核准增資的文件,拿來比對,誰在說謊、誰在坑殺台電民股?立可辯識,無以遁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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