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哲學,一言以蔽之,就是「為民服務」。應驗了人生以服務為目的!一生在任何角色扮演,就是服務大家。自許當一個支薪的志工。快樂的感覺,來自服務過程內心的那份悸動和那份喜悅!單純的想法就是「因為有我在」所以你們的問題可以解決!

我不會做官、也不懂做官的感覺!因為任何頭銜都是工作角色而已,薪水來自國庫,為民服務是天性。它是責任、它更是義務!它是「服務」絕對不會是「管理」!

好的服務先決條件就是「同理心」。運用專業指導外行的民眾,怎麼做才能解決問題?「合法」圖利民眾,這樣的心境,就是「為民服務」!

「政府」是因為人民而存在!「公僕」就是應該創造,被人民利用的價值!專業公僕服務不專業的民眾,當然過程就是「服務品質」!

依法行政是公僕的天職,專業的公僕,絕對不致於悖離法規,違法服務!守住法律規定,伺機向非專業的民眾說明!這就是法治下的民主教育!尤其是執法人員,犯罪事實明確。不應法外開恩,更是不應把雞毛當令箭!一個法律,不能出現不同的執法標準。執行偏差,就會出現民怨!

「為民服務」最忌諱一個規定,出現執行偏差!造成民怨的關鍵就是「別人可以,你為什麼不行?」公僕服務心態應該對事,不應該對人。

出現執行偏差,就是法規遵循的標準不一,缺乏教育訓練!

例如,一條大街兩側商家。突然發生故障或颱風侵襲停電,一邊有電大放光明、一邊停電一片漆黑。專業的說明饋線不同,民眾抱怨繳電費相同,為什麼出現一國兩制?公僕服務民眾,具備苦民所苦、同理心,是服務品質良莠的先決條件!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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