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截至108年4月底止僅僅四個月死亡交通事故34人、輕重傷8800人。大小不一的交通意外事件天天都在發生,酒駕罰則處分不斷提高,依舊持續存在。據統計,酒駕累犯同一人曾經連續肇事10次。如此犯行路政單位依舊是譲其開車到處跑?

車禍肇事造成無辜第三者傷亡,情何以堪?生命無價沒有給予尊重。家庭破碎、浪費醫療資源。降低社會産值,最近年邁長者命喪斑馬缐、駕駛高價超跑肇逃,都是未遵守交通規則、酒後駕駛更是明知故犯、事故現場妨礙交通。社會成本負擔太大、交通罰責對於惡性累犯不應該輕縦。

全球進步國家的首都,交通安全都是列為優先。和治安問題等量齊觀。交通意外紀錄不良,世界各地都列為不安全地區。為了推動臺北市觀光,請立即提出改善對策。不要以殯葬洗屍或是運送無名屍以為懲處。連續重懲重罰,永遠不能考照。落實生命無價、不要便宜車禍肇事常客,和家財萬貫的有錢駕駛人,草菅人命禍害社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ount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