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主政者真正暸解問題所在?造成今天改革的問題關鍵興革意見。才能說服支持與反對者抗議。

軍公敎警消和政府既是法律又是契約的僱用關係。退休給付承諾屬債權、債務關係。政府事前承諾不能兌現,事後承諾又是於法無據。僱主是國家、受僱人員是納稅人。國家對納稅人尊重不足,長期下來年金管理出問題。該提撥未能足額提撥,沒有提撥又缺乏管理負責追蹤催提。年金運用缺乏專業全為配合政策。到了無力依約履行承諾就請現任立法委員為過去的立法院背書改革。妥善嗎?

剝奪提撥年金當事人權益、政府沒立場沒有權力憲法規定政府應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年金制度破産是假䚳設性議題。負責任的政府應該兌現承諾,依法追究造成虧損原因和責任。不足時再依法由國家財政預算案補足缺口。

年金改革不應推翻長期使用的制度。要改革如果針對舊的年金制度查明原因和真相加以改進切割責任和時點。再將提撥人配合改革年金新的制度做出變革應該會有完美的改革。絕對不會動搖國本更不會傷害國家元氣。為了年金改革傷害國家人民承諾關係政府背負背叛人民不公不義的改變實在是划不來。提撥退休金的義務和享受年金給付權利應該一致。年金需要惡化到改革程度政府應該有責任。這次改革沒有將來性何必一改再改。此次改革前政府應該針對提撥人先行道歉。迄止現正未見政府官員説明改革目的和政府管理不善正式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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