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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法界人才濟濟,最高行政法院院長異動,本屬司空見慣、亦為總統職權。它屬於總統大選勝選後可以運用的260個首長職缺之一。相較於NCC委員任命,總統提名還需要立法院同意。這兩個單位最近都曾經為政府,關閉電視新聞台,名燥一時。最高行政法院歷任院長提名均由司法院提名總統任命!司法院提名總統表姊夫,本應無可厚非。他曾擔任台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經歷,總統任命順理成章!外界理應尊重程序正義和總統法定職權。毋需大驚小怪!

此項人事由標榜政府監督的力量的中天網路新聞報導,社會譁然。民眾訝異總統表姊曾因病請辭政務官而名燥一時。媒體有深度報導,究竟是國家人才培訓運用抑或是總統卸任前遴用表姊夫。是家天下還是高票連任,

287萬選票支持下當選的總統,本來就是可以「獨裁擅專」,干卿底事?成王敗寇,贏者全拿不必客氣。形式民主、實際獨裁。絕對權威就是絕對腐敗,那是理論,臺灣絕對多數選出的總統,就是絕對的英明。因為院長誰擔任都一樣,只要有總統支持就可以勝任愉快!

記得當年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宣示就職,監誓的總統突然問起院長的名字說「此人是誰?我怎麼不認識?」傳為美談!

司法改革,正在進行!難道這樣的人事安排,也是變革的一部分?我們樂觀看待已經確定的人事安排,期待新人新政,未來有助政府與民眾行政訴訟業務革新與訴訟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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