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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接管臺灣光復,日本在臺電業基礎。畢路藍縷,胼手胝足走過臺灣「經濟奇蹟」的電力貢獻。

臺灣經濟快速發展,台電規模同步成長「以事業養事業、以事業發展事業」,政府盈餘重投資,民股配合現金增資。官股以10%預收資本利息轉資本,民股則以血汗錢配合投入現金。股本迅速自133億元累積至3300億元。

電源開發外購設計資金龎大,當時臺灣資本市場外匯短缺,台電現金增資作為自籌現金配合國外貸款,進口設備。當時每年還是分派現金股利,保障民股投資報酬率在9.5-12%。

民國80年迄今國內資本市場規模奠定新台幣電力投資能力。台電提前清償國外債務。

三座核電廠渡過國際燃料價格上漲、穩定供電和電價。台電卻在政府黑手操縱下出現18年巨額虧損。

民股忍受18年未派股利的狀況。國際能源供應公司史無前例絕無僅有。民怨四起,官股視若罔聞。股東委任經理人經營出現背信、圖利的詐欺事實。經理人確以經濟部政策所致要求民股提告!

台電詐欺民股,現金增資承諾保障投資報酬率9.5-12%,增資時公開說明書,募集資本公告明文記載。

取消9.5-12%,涉及股東重大利益,未經股東會決議。

終止股票上市,明知政策沒有恢復上市計畫。卻又巨額多次辦理現金增資。民股缺乏變現管道、投資損失慘重。

台電公開發行、每股淨值低於票面僅新台幣8元,依規定不能上市、不能增資、官股迄無補救對策。虧損何時止血?綁架民股吸收企業虧損。非核家園損害了誰?又圖利了誰?

台電文化因長期虧損改變了?員工何去何從無所適從!

企業民股長期面對虧損,損失慘重,保護投資人協會、證期會形同虛設。台電員工依舊享受虧損企業的高額年終獎金和優渥的員工福利。經濟部長你在國會答詢心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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