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以營利為目的就是台電。跌破商學院教授眼鏡,是敎科書找不到答案的問題。

電力固定資產投資比率高、投資報酬率低,回收時間長。97%為國庫出資,3%為民股出資。

台電龐大投資以股本為自有資金舉債經營。依靠龐大電費收入挹注現金流量否則早就倒弊多時了。18年股東因連年虧損,無盈餘分配。政策性不漲電價,官股決定拖民股下水。連復一年、何時有盈餘何時才有股利發放民股。政府政策官股有義務配合、民股何辜?

台電普通股18年民股沒有股利分配,該公司沒有規劃改為特別股累積盈餘,遇有盈餘優先分配民股。

台電電價受制於國際燃料價格上漲、核能政策、綠色能源、為穩定物價、電價不反映成本,扭曲了電價更變相鼓勵浪費。長期犧牲民股,更犧牲財務體質和維護再投資鈍化。

台電是企業卻是不以營利為目的。股東出資血本無歸,變現無門,和詐騙集團手法無異。當年台電股票終止上市。絲毫未考慮民股的需求。向民股增資,公開說明書承諾9.5-12%保障投資報酬率,對民股失去誠信。反映蔡總統、金管會顧立雄主委,都石沈大海!

民主國家的國營事業一直在變,愈變愈離譜。蔡總統懇請深入了解台電民股的無奈和如何有效解決,收歸純屬國有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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