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戰爭,卻有許多家庭在交通意外中破碎。人命關天、生命無價、安全第一。看來全部都是口號。

107年台北市因為交通意外死亡人數高達78人,受傷更高達3萬餘人。108年元月仍有12人死亡、2千餘人受傷。

當酒駕交通事故,提高刑度、沒入車輛、上酒精鎖在國會討論沸沸揚揚。酒駕確實依舊每天繼續上演。

交通違規裁罰一再提高、交警執勤一再從嚴。仍然無法遏止交通意外傷亡。

損失頻率、損害輻度。空難頻率低、通常全損。交通事故頻率高、通常傷亡稍輕。但是意外傷亡都會導致家庭破碎的風險。罹災者都是家庭支柱。影響家庭生計、幸福,衝擊生産力、造成社會問題。浪費醫療資源和國家形象。

交通安全幾乎和工作安全等量齊觀。工作安全雇主會儘速和解理賠、保險界入賠償。交通事故發生肇逃求償無門、保險不足賠償一再拖延。酒駕法院判決延宕緩不濟急。未成年人無照駕駛求償無門,交通意外保障不夠,易生爭議和社會問題。發生重大傷亡長期就醫則易拖跨家庭經濟和生計。

交通規則罰度、罰款一再加重,草菅人命,違規致死、致傷都以賠償和解了事。酒駕刑責重依舊天天再發,公共危險、車輛當武器、扣押拘留法辦一再重演。代駕不能落實、反正喝了再說。不顧後果也不顧別人珍貴生命。

嚴禁酒駕、不斷重演。駕駛機動車輛,一定坐上駕駛座就是責任上身,「安全」是回家的唯一道路。趕時間早點出門,千萬別冒險開車、超車、超速、違規駕駛,否則車上掛滿廟宇求來的平安符,也難保證平安回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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